【宝鸡文史】血社火:另类的民俗文化瑰宝
【宝鸡文史】血社火:另类的民俗文化瑰宝
社火,汉族庆祝春节开展的一系列庆典活动,普遍流传于西北甘肃、陕西、宁夏等省,有舞狮、秧歌、舞龙、高跷等多种表现形式,因地域差异,表现形式也多彩多样。
今天我们就聊一聊宝鸡的血社火。乍一听,恐怖气息迎面而来,其实不然,血社火由来已久,经历史沉淀,以及吸取更加丰富的故事素材,现已成为西府地区人人皆知的社火表演形式,且已被列为“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”。
历史由来
血社火本来名字叫“快活”,寓意一是取《水浒传》中的地名“快活林”;二是意指铲除了为非作歹的恶人后,人心快活。
据传在清朝末年,有位打铁匠,病倒在现在宝鸡市陈仓区三寺村村头,被村里吴姓的村民所救,为了感谢救命之恩,铁匠打造特制的剪刀、锥子等十多件农家生产、生活常用工具,在元宵节这天,把村民们打扮一番,在村里游行表演,村民争先恐后围观。铁匠离开前,将这套道具留在村里,并将化装技术教给村民。自此时始,每逢元宵节,三寺村都会举办血社火活动,也就一代一代人传承至今。
表演形式
血社火是以武松杀西门庆为武大郎报仇的故事为题材,表演内容主要是以斧子、铡刀、剪刀、链刀、锥子等器具刺入西门庆和其他坏人头部。通过展示恶人的惨状,告诫人们不要做坏事,而要行善做好事。
传承秘闻
从血社火起源至今,装束完成一直是个谜。化妆时,会在庙中或者单间房屋完成,且门口有专人把守不让靠近,即便表演途中需要化妆,也会在四周都是帷帐的封闭环境下完成。此技艺只传男不传女,更为血社火涂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。据说,有个村想学此艺术,但没有得到真传,以失败告终。
表演剧目
故事题材大多取自于《水浒传》中武松杀西门庆为故事背景的《七拳六脚十三件》。所谓“七拳六脚十三件”,即西门庆手下十三名打手,以刀、斧等武器攻击武松,却反被“以彼之道还施彼身”,反被扎进了他们身体之中。形象大概都是剪刀、锥子刺入眉心、菜刀砍脑门、木橛子钉额头之类。
当然,除了《七拳六脚十三件》外,还有《地狱十八层》、《耿娘杀仇》、《刺辽》、《黑虎搬三霄》、《王佐断臂》等听名字就血腥诡谲的剧目。
文化寓意
血社火的血腥恐怖场面,模仿的都是坏人、恶人被惩戒时的惨状,旨在表达要惩恶扬善、是非分明、嫉恶如仇、以及违法乱纪不可取的意思。
如今,血社火已经成为宝鸡西府地区最有影响力的社火表演之一,希望未来,这门民间艺术瑰宝能够一直传承下去,为更多的人们带来警示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