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师飞踹学生被开除,错了吗?
老师飞踹学生被开除,错了吗?
12月5日在河南平顶山,一位老师因学生上课不认真听讲,而且故意扰乱课堂秩序,在老师的劝说下仍然不为所动,在老师批评教育时,顶嘴并大声辱骂老师,之后被惹怒的一气之下,一脚飞踹过去直接将学生踹倒了。
整件事情最终的处理结果是,老师因殴打学生被开除,但是这位学生,身体却并不大碍,一时间,这件事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!很多人都在讨论整件事到底是谁的错。
对于这件事,谁对谁错,今天就来说一说。
关于老师打学生这件事,我国的教育法有明确的规定,
1、我国法律对老师打学生的行为所持的态度是:老师打学生,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允许的。这一点说明什么呢,就是老师不管学生认不认真听讲,有没有破坏课堂秩序,只能去教育批评,但是不可以动手,只要是动手打人了,学生和家长就可以动用法律手段,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2、具体规定如下:《教育法》第二十九条规定: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,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,因材施教,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。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,不得歧视学生,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、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,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。《教师法》还规定,对经常的学生骂学生的教师,要依照《教师法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罚。《教师法》第三十七条规定如下(原文):《教师法》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所在学校、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。(一)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;(二)体罚学生,经教育不改的;(三)品行不良、侮辱学生,影响恶劣的。
看到这条法律规定以后,就特别的同情现在的老师了。我相信很多70后和80后的朋友都知道,那个年代讲究的是什么,那就是严师出高徒,所以人才辈出。现在讲究的是另一套,那就是“为师者当高风亮节,动之以情,付之以爱”。
两种截然不同的教育方式,自然会在教学的途中产生了很多矛盾。
老师想用严厉的手段去惩戒一下不听话的学生,但是有很多学生和家长却不这么认为。它们心中对老师的角色定位就是,老师就是一位“保姆”,所以首要任务是看好孩子,别让孩子受到伤害(身体和心灵都不能受伤),最后学习好与不好那是你们老师的责任,我把孩子送到这个学校,既要学习好,如果调皮捣蛋,老师不能动手和辱骂,要去低三下四的去劝导这才行。
回到文中所说的内容,再结合所有人亲身经历过的,这件事究竟孰是孰非一目了然了。
作为一名老师,就要学会把班级里的孩子管理好,因材施教才是最佳的教育方式,动手打人一定是不对的,换个方式去做,也许会更好。对于文中提到的哪位被踢飞得孩子,我觉得这位学生本省身就存在问题,我们念书的时候,在班里最后排都会遇到这样的学生,一会踢前面孩子的凳子一下,要么拿着东西发别人一下,自己不学习,身边的人也要被打扰。在面对这样的学生时候,就看老师如何定位了,不要给孩子下不好的定位,而是要帮助孩子改进不足,因为老师最大的职责就是“帮助学生改进不足,就是我们存在的价值。”
通常情况下,老师都会认为这些不学习的孩子就是差生,基本上都会让他们放飞自己,所以很多所谓的“差生”也就随波逐流了,最后结果就是一无是处。
最后总结,文中的老师打人自然是不对,既违反了《教育法》,而且会失掉师德。俗话说干一行爱一行,所以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学生,都要因材施教,动用武力终究是无法解决问题的,而且会失去自己的工作。
文中学生调皮捣蛋,过错多数在于自身,这位同学不光打扰其他学生正常听讲,而且在老师批评教育时,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过错,反而还辱骂老师,也是让人很气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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