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律师普法」“户口老赖”遇克星,新政策下“尾款老赖”悄然来袭
「律师普法」“户口老赖”遇克星,新政策下“尾款老赖”悄然来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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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焦点
购买二手房,遇到“户口老赖”,可以说是最令人头疼的问题之一。前些年,卖方把户口赖在房子里,买方只能认栽,求救无门。所以很多买方选择在合同中,预留户口押金,不迁走户口,就不付尾款。
可2018年后,部分地区出台了户口强迁政策,形势出现了转折,曾经令人无奈的“户口老赖”,竟摇身一变成了受害者……
案例故事
2016年初,家住上海的老陈需要用钱,只能把自己一套房子卖掉,房子没什么大问题,可挂在里面的户口有点多,老婆、子女、侄子……加起来有8个户口。
买方小顾不乐意了:“你这房子户口也太多了,到时候不迁走可麻烦了,我得多留点尾款以防万一。”
老陈等着钱用,答应了小顾的请求,协商后,双方在合同中约定:“什么时候清空所有户口,什么时候付40万尾款。”
交易进行得很顺利,老陈也在一年里将户口陆续迁出房屋,可到最后,却出了问题。2018年,曾经的老婆,变成了前妻…老陈再三请求前妻把户口迁出房子,前妻不都愿配合,房子里还有户口没迁走,小顾也就没付40万尾款。
正当老陈苦恼着,2018年5月1日,上海出台了强迁政策出台。得知这个消息,老陈立马打电话给小顾:“小顾啊,现在可以强制迁出户口了,你去申请一下强迁,再把尾款付了呗。”
可小顾并没有理会老陈的请求,40万不是个小数目,房子里多个户口也没什么大影响,小顾可一点都不着急。
老陈也看出小顾的不情愿,只好把小顾告上法院,要求小顾支付尾款。
法院认定:虽然迁出全部户口是卖方的义务,但是户口新规出台后,买方可申请强迁,户口问题已不是障碍。并且现在户口已经迁出了7人,只剩1人,所以判决:40万尾款要退35万,留5万直至户口全部迁出。
这一闹,老陈才终于拿回大部分尾款,也把老陈耗得心力交瘁。
总结
户口强迁政策的出台,使对“户口老赖”无可奈何的买方,地位逐渐提升。但是相应的,有时并非故意,而是被迫成为“户口老赖”的卖方,也可能遇到不愿付款的“尾款老赖”,此时他们便成了受害者…
简法提醒:在制作合同时对户口问题的约定,就要更加全面、合理,支付尾款的条件也要更加逻辑严谨,否则,未来将是“户口老赖”和“尾款老赖”并存的时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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