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谢张捷教授正本清源,原罪概念
感谢张捷教授正本清源,原罪概念
张先生在这里明确法律概念非常重要。
原罪,这是我们国家法律上没有定义的一个伪概念,只有法不溯及既往,根本没有原罪这个法条。
它就是西方话术话语权长期控制而产生的,用来蛊惑和煽动社会舆论的一个发泄性词汇。
这个词汇裹挟了一批企业家,把所有在改革开放中创业的企业家都搞成了原罪的一群人。
主要目的还是犯有侵害国资和侵害私产的这个群体,为他们犯罪行为做掩护,有两个目的。第1点,群体过大就会法不责众,第2点。原罪概念产生的影响过大,国家层面就会投鼠忌器。
实质上原罪这个概念,起到了一种社会性裹挟的作用。
把原罪的概念明确,非常重要,感谢张先生理清某些人故意造成的认识混乱,这就是正本清源,犯罪就是犯罪。
所以说,不能让原罪这个概念成为一根棍子,不分青红皂白的可以戴帽子打棍子。这种做法就是裹挟社会舆论,威胁并裹挟了合法经营致富的企业家。
不存在原罪,更不存在改革开放以后,有通过改制富裕起来,企业家都有原罪。
利用改制贪污腐败犯罪的人毕竟是少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