评论:“咆哮女”嚣张的底气何来
评论:“咆哮女”嚣张的底气何来
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 宋学敏 前段时间上海地铁上出了个“凤爪女”,28日,杭州地铁有一个“咆哮女”也火了。有网友上传了一段视频:一位身穿红色外套的女子在座位上大声打电话,有乘客善意提醒她打电话小声点,结果女子语出惊人:“我就是没道德,我伤害谁了我负责!”有乘客说“我受到伤害了”,没想到女子说,那去医院打出证明啊,然后打110解决。
“凤爪女”刚刚唱罢,“咆哮女”又粉墨登场,且其嚣张气焰已盖过“凤爪女”。“凤爪女”那架势更像是恼羞成怒后强词夺理的狡辩,然而,“咆哮女”不仅振振有词地与好心劝阻的乘客“论战”,还公然称自己就是没道德,这副无耻的嘴脸也非正常人所能理喻的。
而更令人瞠目的是,“咆哮女”还自称就是吃法律饭的,而且月薪不低,比谁都懂法律!吃法律饭的?这范围可大了去了,公检法司的工作人员,抑或是律师甚至高校教法学课的老师?无论“咆哮女”的职业是上述的哪一种,都对不起“吃法律饭的”这个饭碗,连基本的公共道德都敢肆意践踏,还有脸奢谈法律,说她啥好呢。当然,“咆哮女”也许是信口胡诌,她根本不是什么“吃法律饭的”,而是为了在与人争辩中占据“学识”高地,夸耀所谓“比谁都懂法律”,不惜给“吃法律饭的”泼污水。
不过,不管“咆哮女”是不是“吃法律饭的”,有一点她没有说错,那就是依照法律,她如此蛮横嚣张的挑衅言行,还真拿她没多少办法。有乘客找到地铁车厢安全员,安全员对“咆哮女”也只能是劝说,但其“完全就是不讲理,根本没法劝”。即便依照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已批准但尚未实施的《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中的规定,如果行为人辱骂、威胁、推搡、公然侮辱劝阻人,尚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责令改正,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罚款。而区区200元罚款对自称月薪不低的“咆哮女”来说,能有多大的震慑力呢?也许,这正是“咆哮女”敢嚣张咆哮的底气所在。或许,研究如何提高其“撒野”成本,才是打击“咆哮女”嚣张气焰的解决之道。
此外,近年来社会上有一种不好的倾向,就是对公然挑战公序良俗的人,主流舆论虽大力抨击谴责,却总有一些追腥逐臭之徒将其捧为“网络红人”,名声虽臭却能赚得盆满钵满。“凤爪女”就是最新的一例,事件曝光后没几天,网传“凤爪女”竟然现身某公司年会,身价不跌反升,据说预约已经排到农历年后……而在杭州地铁“咆哮女”事件中,“咆哮女”居然主动向乘客亮出身份证且“大方地报了自己的手机号码”,如此连“人肉搜索”都“省了”,令人不禁怀疑“咆哮女”是受了“凤爪女”越丑越红的“启发”而炒作自己。而此股歪风不除,如“凤爪女”“咆哮女”之丑类就还有后来人。